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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4237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8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1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委老干部局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机关纪委书记为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指定1名同志负责整改联络工作。两次召开局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先后6次召开碰头会,研究细化整改措施。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实行清单管理,紧盯责任处室、责任人和重要时间节点,先后6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一月一调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每周调度,与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局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开展全过程监督提醒。

(三)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标本兼治。一是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查明原因、对症施策及时解决。二是全面整改,举一反三。针对巡视反馈相关处室(单位)存在党建、财务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政策精神,抓好制度执行,确保相关问题不再出现。三是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已修订完善议事决策、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等制度文件10多个,有效提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不足”方面

1.关于“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执行《省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局务会会议召开前及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一次性‘打包’学习内容过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内容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高集体学习研讨质效。

3.关于“局领导班子未集中组织学习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研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2024年全省“新春第一会”集中学习研讨,明确牢记嘱托、聚焦主责、立足本级、服务全省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三是召开局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和省级老同志情况通报会会议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总结了2024年工作,提出新年工作打算,对全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报送的《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涉及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的内容进行了逐一审核,将其中存在的问题反馈至相关单位并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组建了由我局工作人员、离休干部所属市(州)县(市、区)老干部局具体负责人员、服务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属地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离休干部家属组成的微信群,及时沟通医疗待遇落实事宜,并将落实周期由此前的每季度1次缩短为每月1次;协调服务管理单位明确专人与离休干部一对一联系,制作离休干部“一对一”联络表,及时掌握老同志的身体状况和困难诉求。三是制定印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通知》。

5.关于“未推动召开省直老干部情况通报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1月9日,省委组织召开省级老同志情况通报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通报202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老领导对做好2025年工作的意见建议。

6.关于“未推动出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定《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和清单,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二是推动全省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17个市州及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并充分发挥作用。三是收集整理2024年度全省老干部工作创新案例,评选通报20个优秀创新案例,将其中涉及服务管理方面的调研文章和创新案例在“湖北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局官方网站、内刊上宣传推介。

(二)关于“履行老干部工作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7.关于“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的决策参考不多,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研究成果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收集整理老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感想和建言,形成《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在全省老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信息稿。二是在“湖北老干部”公众号开辟“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献一策”专栏,全省各地各单位老同志积极参与,纷纷建言献策。三是组织开展“学回信精神·助改革发展,学重要讲话·助支点建设”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被省委领导批示肯定。四是对全省老干部局长(处长)培训班讨论发言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关于全省老干部局长(处长)培训班分组讨论收集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五是印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老干部工作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扎实开展老干部工作相关调研。

8.关于“对‘五老’慰问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慰问对象代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湖北省关工委“五老”慰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并严格按制度规定运行。二是严格审核慰问对象,优先慰问“五老”骨干人员、先进典型、特困对象等,扩大慰问覆盖面。

9.关于“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且符合帮扶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的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掌握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且符合帮扶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底数,针对困难程度给予不同层次的帮扶。二是推介积极养老、互助养老工作经验,提升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三是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持续开展“敲门行动”,了解微心愿,提供微服务。结合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指导全省开展春节慰问工作。四是争取省委组织部党费支持,加大党内关怀力度,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

10.关于“2023年未提请召开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厘清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二是起草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案,筹备召开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1.关于“与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较少,形成整体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邀请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全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二是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三是主动对接民政部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养老服务信息。四是与省教育厅协调沟通“五老”在助力大思政课、创新和打通工作平台、推动资源共享等方面协同发力。五是联合省卫健委,常态化为离退休干部开展义诊。六是配合省发改委落实“建设基层老年学校”民生实事。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方面

12.关于“2023、2024年未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务会会议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审议《局领导班子关于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安排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印发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并指导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任务安排,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工作基础。

13.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题,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再学习再测试,成绩均达到良好等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明确纪律要求。三是每月印发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并定期检验学习效果,切实做到知纪明纪守纪。

14.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召开局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认真开展辅导。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相关规定和案例学习辅导,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如实规范填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廉政谈话。印发节前正风肃纪工作提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和有关通报,并督促落实到位。

15.关于“未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务会会议,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审议《局领导班子关于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部署。二是梳理明确“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管理监督。

16.关于“未结合分管工作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定期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每半年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出要守好底线、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二是在重要事项、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就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增强纪律意识提出明确要求。

17.关于“信访件受理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信访件受理台账,将领导签办意见、办理情况和信访人反馈情况登记在册。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制定来信来访登记处理表单,完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台账。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

(四)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8.关于“落实会商和联席会议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了与驻在单位会商机制,每年至少会同驻在单位会商2次,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2025年以来召开2次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专题研究部署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派员列席省委老干部局“三重一大”会议。

19.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对省委老干部局部分人员监督谈话方案》。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2025年度省委老干部局机关干部日常监督谈话方案》,对省委老干部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进行全覆盖谈话。

20.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综合运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民主生活会、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等成果,依托数据分析软件精准发现相关问题线索。二是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方案,开展驻点调研、现场核查,深挖重点领域深层次问题,加强执纪问责力度。

(五)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不足”方面

21.关于“个别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替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邀请专业公司对项目预算和结算进行复核。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局机关组织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专班参加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省委老干部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在局系统成立采购办,统筹局系统相关采购工作。

22.关于“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二是强化培训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对局系统政府采购和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规范优化2025年度采购工作。对同类采购事项进行统筹合并采购。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省委老干部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在局系统成立采购办,统筹局系统相关采购工作。五是开展批评教育。分管局领导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后续工作方法。

(六)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23.关于“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党建工作联系点。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二是按计划进行调研指导。两名副局长先后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就巡视反馈等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24.关于“未制定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具体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省委老干部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二是将“局机关 20 万元(含)以上(工资、水电气暖等例行支出除外)的重大开支,直属单位 30 万元(含)以上(工资、水电气暖等例行支出除外)的重大开支和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纳入集体决策内容,并将长期坚持。三是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该问题纳入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并推动整改落实。

(七)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25.关于“局属单位班子成员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摸清情况。二是全面了解文件政策规定。对局直属参公单位编制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与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三是加强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研究谋划。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和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促进优秀年轻干部勇挑大梁。

26.关于“个别干部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计划时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局系统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分析违反有关规定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教育和管理的漏洞。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老干部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有关纪律要求。三是修订完善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出国(境)证件管理、出国(境)审批、工作人员履职、出国(境)人员教育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从严事前审批和证件管理,定期更新局系统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及时集中统一保管。四是开展批评教育。省休干办负责同志对当事人同志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内勤人员和直属单位经办人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相关政策、纪律规定,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27.关于“未形成明责、履责、问责的工作闭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局领导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针对未形成明责、履责、问责的工作闭环,局机关党委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讨论研究并印发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8.关于“2022、2023年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考核没有量化,未评出等次并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4年度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评议会,认真开展了述职测评,进行量化考核。随后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和局务会会议,结合述职测评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对各党支部(党总支)工作进行了等次评定,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以及改进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基础。

29.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党员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到会指导,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每人发言后其他同志依次对其开展严肃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九)关于“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方面

30.关于“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标本兼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湖北省老年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合同相关条款审查,新签订的合同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细化,并与两家酒店已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分管局领导对分管副校长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邀请有关专家对局系统政府采购和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引领。一是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务会会议集体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全面整改。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正在推进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是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梳理本次巡视整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传达学习和督办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整体提升。四是一体推进学查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照《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进一步抓好整改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三)持续强化严的基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持续加强成果运用,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抓好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湖北加快建成支点结合起来,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老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组织引导他们为全省加快支点建设献智出力,激励全省老干部工作者弘扬“勤、诚、纯”优良作风,努力开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8723469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7号;电子邮箱:hblgj2011@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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