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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25194
    6月5日,襄阳市委书记李乐成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老干部工作“四先”表彰大会暨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襄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老干部工作在党的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地敬老爱老、重视老干部工作,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省委会议精神,自觉向总书记对标看齐,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境界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细致做好老干部工作,特别是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医疗待遇等要按中央和省里规定不打折扣,坚决执行。对老干部待遇适当从优,是党的一贯政策,要坚持做好。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要按照程序,认真研究。离退休干部所在的单位、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独特优势,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会议同意在全市评选一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全市“风范长者”、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会议原则通过以市“两办”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老干部工作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的落实,重点包括:市县两级及市直离退休干部党员较多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并给予经费保障;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同志一定工作补贴;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明确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有关问题;确保老干部工作部门机构、职数和人员配备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让市直破产改制企业和极少数无管理主体单位离休干部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市老年大学二期建设等。
    在市委常委会议召开前,5月11日,襄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专题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对有关经费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襄阳市委老干部局 刘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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