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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党员干部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8-11-22 浏览次数:34084
    “要让全体党员干部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让《条例》“生威””。 11月9日,十堰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晓溪以“学习新条例,展现新作为,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主题,为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市离休干部休养所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
    陈晓溪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背景,修订后的八大亮点,《条例》增改重要内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四个方面,引用生动案例,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
    陈晓溪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面对8900多万党员,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
    在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上,陈晓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纪律建设;要结合“十进十建”工作,建立宣传贯彻新《条例》长效机制;要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会上,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李耀昌要求:一要端正态度,接受监督;二要学好条例,照章办事;三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四要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五要认真履职,努力工作。全体老干部工作者要切实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广大老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全市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十堰市委老干部局 王琦 上官慧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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